伪造施工资质延误工期后果

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承担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筑施工安全第一, 而建筑资质证书是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人员的合法准入凭证,证明了企业具有专业的施工技能和合法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可以说建筑资质证书是对工程质量和工人安全的重要保障。办理建筑资质证书,依法承接工程是对每个建筑公司的必须要求,切勿通过违法渠道骗取、假造资质证书害人害己。

投标资质造假的后果是什么

投标 资质造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判定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无效。 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进行 行政处罚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 。司法机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按照规定,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 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建筑企业资质业绩做假后果

住建部规定对弄虚作假取得资质的建筑工程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相应资质,且自撤销资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只需要提供:1、《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

2、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

3、高、中级职称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6、现有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明;

7、办公用房证明;

8、注册资金验资证明;

9、其它资质等级证明;

10、获奖项目和参加城市规划行业科研、标准规范及培训证明

一级资质,业绩造假后果如何?

住建部会审查核实,升办一级资质,申报材料与实际业绩不符合,也就是业绩造假,将会官网通报批评,并且撤销一级承包资质申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住建部认定业绩造假主要从以下几点来判断:

项目与实际不一致

项目不实

项目在申报时未完工

工程业层数指标与实际不一致

申报的项目地址未查到

另外,应该注意的是,即使是5年前以虚假业绩申报取得的资质,住建部审查后一样会被撤销。具体的案例以及处罚措施您可以关注头条号德邦信达建筑资质服务,上面有具体的业绩造假住建部通报报道以及分析。

建筑企业资质业绩做假后果是什么?

资质证书应该是由国家机关签发的

伪造资质证书,触犯了刑法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用他人名义或做假的方式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必须负法律责任,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如果有违法所得的,没收所得的财产;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公告取消1-3年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工程业绩造假,出借资质证书,除了政府重点监管并取消投标资格,还有哪些后果?

投标人伪造工程业绩地灾资质造假的后果地灾资质造假的后果,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灾资质造假的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