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哪些要求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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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

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测量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5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8米或深度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地质灾害资质可以跨等级办理吗?

根据办理政策来看,新办理地质灾害资质的公司是不可以跨等级办理的,只能从最低一级丙级开始办理,如果你想办理资质但是又不够了解的话,推荐你找专业的公司代办,广州合联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不错,能快速给你出个方案,一对一服务,能让你少走很多弯路

广东地质灾害资质在哪里申请,有什么条件?

申请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申请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条件的话,看申请的是哪一级的,最常见的施工类丙级的话需要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还要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大概条件差不多这样子,在广东的话可以找广州合联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圈子好几家公司找它办过。

地灾行业企业转型需要发展什么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均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名;

2.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5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3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名;

2.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5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三)丙级资质

1.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第七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30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名;

2.近3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名;

2.近3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三)丙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第八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50名;

2.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5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二)乙级资质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30名;

2.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5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三)丙级资质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0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第九条 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5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10%。

第十条 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第十一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分为大、中、小三个类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或者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治理工程所保护的人员在500人以上;

3.治理工程所保护的财产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或者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