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是正科级单位吗
开江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是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宣汉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地址,正科级。承担编制开江县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概念性规划、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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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城市规划图
宣汉有专门的城乡规划馆,每周二下午开放,在聚城峰华南区下面。
——中国气都,红军之乡,巴人故里,大美睦邻,奔跑宣汉欢迎您
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是个什么样的部门?这个部门是怎么运作的?
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是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作为规划局的技术支撑部门,开展城市规划的综合技术研究,辅助行政决策,作为规划编制、规划研究和政府决策的连接体。和规划设计院不同之处是,一般不承担具体的市场性规划编制项目。
四川省宣汉县教育局的电话是多少号
宣汉县教科局联系电话:0818-5222102
宣汉县教科局其他公开信息:
负责人:牟雄
办公地址:宣汉县多宝寺路72号
宣汉县教科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加大教育执法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二、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审批县域内新办学校的设置、校址定点、迁移、停办,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三、负责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教育工作。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基础教育学校教材管理工作,组织审核地方统编教材规划。指导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和学校科研基地建设。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负责规划、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七、负责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八、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县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继续教育、档案管理、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的有关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十、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执行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十一、负责全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统筹编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大中专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指导全县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宣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和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加强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和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制度建设和教育教学、干部人事、财务基建资产等管理。
十五、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六、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一、宣汉县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办事指南:
1、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高中阶段学生因伤病需要休学。
2、申办材料: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医疗费发票、缓学或休(复)学申请表。
3、审批决定证件:《四川省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 《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盖章确认。
4、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宣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科局窗口,18384886468
二、宣汉县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1、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省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标准。
(3)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制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申办材料: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普通话等级证书、体检证明、学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单位聘用合同、购买6个月社保证明。
3、审批决定证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4、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宣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科局窗口,18384886468
参考资料来源:
宣汉县人民政府-县教科局联系方式
宣汉县人民政府-县教科局机构职责
宣汉县人民政府-县科教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办事指南
宣汉县人民政府-县科教局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