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广西林业有害植物治理资质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总结一般是怎么写的呢广西林业有害植物治理资质?下面是我整理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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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1
即日,浙江省绍兴市林业局召开广西林业有害植物治理资质了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集会。参加集会的有各县(市)森防站站长。集会交换了各县(市)20xx年森防工作总结,并对一年来森防、森检工作碰到的坚苦和存在的的题目作了评论辩论。集会由绍兴市森防站站长陈秀龙主持,绍兴市林业局副局长朱之快到会并作了紧张讲话。
集会富裕必定了一年来全市森防工作所获得的成绩。过去的一年里,工程办理如期展开,并获得了较好结果。防治系统更加健康,与护林、防火员彼此联合,构成了一支比较富强的监测、防治步队。科研结果明显广西林业有害植物治理资质:《日本松干蚧、马尾松毛虫工程办理推行技巧探讨》获得省林业厅科技兴林三等奖;《香榧病虫普查及紧张病虫害防治技巧探讨》获得绍兴市人民当局科技进步三等奖;与浙江大学农学院互助展开的《绍兴地区林业有害生物多样性及风险防备探讨》项目已经过议定评审,整体程度到达海内领先程度;《绍兴市古树名木病虫害综合防治及复壮技巧探讨》被市科委参加重点项目。
集会对20xx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发起了新的要求:
1、要认清局势,加强森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任务感;
2、要加强科技攻关意识,力图把科技结果尽快转化为出产力,更好地办事林农;
3、要加强进修,竭力工作,钻研交易,周全首创森防工作新场面;
集会在周全总结考评的根本上,评比出全市森防进步集体一名:上虞市丛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进步个人6名。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2
今年经过我局检疫执法人员与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共同配合努力,使我县20xx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执法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总体情况。
我县今年监测森林面积xx万亩,主要树种为云杉、冷杉和少部份杨树、柳树。通过我局检疫人员在下乡开展检疫执法过程中对人工林的观察与到人工林栽植地现地查看,并结合过我站技术人员对巡山记录的检查和基层林业工作站的长期监测报告,目前我县森林长势良好,没有受到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
二、重点加强森林病虫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森林病虫防治预测预报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监测并控制好森林病虫害源头,是做好森林病虫防治工作的关键所在,做好森林监测预报工作,能使森防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我局结合今年中央有关领导的批示及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参照全州林业工作会议安排布暑,今年4月初在开展天保工程建设的时候及时组织林业工作站的工作人员进行林业技术和森林病虫防治业务方面的学习,对他们进行了营林技术、林业有害生物技术、档案管理等的培训,共计培训人数25人,总计培训1次。
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强化五个森林管护站(测报点)的森林病虫监测任务,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个人头上,采取站长负责制开展森林病虫监测工作,要求发现森林病虫及时上报和防治,并根据森林管护条例制定了奖惩制度。我站随时组织技术人员抽查各森林管护站开展监测森林(人工林)情况,对全县现有森林资源的病虫害发生进行有效的预测预报和管理,切实把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在森林病虫调查防治方面,严格实行森林病虫防治目标管理,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管护人员的调查任务和责任,实行月报制度,要求管护人员按时把该本辖区相关资料按时上报我站。由我站技术人员进行资料分析,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抽查。做到:“早发现、早防治”,达到发现一起防治一起的目的,控制源头的目的。同时,加强《XX省森林病害防治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使群众提高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的认识,达到“依法治理”、“群防群治”目的;结合我县“天保”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深入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加强管理、狠抓落实。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的要求,我站对XX林业局苗圃、“拉龙”苗圃进行现场产地检疫,共检疫了苗圃二个,检疫苗木50万株;检疫药材20xx公斤,办理调运检疫证书1份。
(二)加强检疫联合执法工作。
1、我县每年都有群众自发采集药材运到外地进行销售的情况,我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协同绒盖、昌台等木材检查站加强森林植物调运检疫宣传工作,使群众知晓调运森林植物产品必需检疫的相关程序
。对涉木企业、涉木市场、花卉市场、及我县重点工程(无电区建设)工程进行了检疫执法检查,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伪造、倒卖《植物检疫证书》、非法调运林业植物及产品行为。复检云杉苗木21万株;;严厉查处XX县花卉市场(临时)的非法交易,批评教育3人;查处成都非法调运花卉植物(种子)1起,警示教育1人。检疫花卉共计520盆(株),有效的整顿了我县的花卉市场;及时对我县的摩托车市场进行了登记检查,共登记了摩托车经营户12家。
开展松木制品专项执法行动检查过程中,检查使用木质包装电缆盘、光缆盘、机械设备企业1家,摩托车经营户10家,家具经营销售2家;检查木质包装电缆盘、光缆盘、机械设备木质包装57件;无电区建设施工基地2处,走访施工负责人3人,施工人员12人,签订监管责任书12份,检查电缆盘200余个;在防火检查站检查过往车辆30辆;运输成品家具车辆7车,家具经营户3家,对他们使用的木质包装制品的使用进行了检查,对他们所用的包装制品处理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同时加大了检疫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伪造、倒卖《植物检疫证书》、非法调运林业植物及产品行为。
2、加强松木制品的检查工作要求木材检查站对进入我县进行水电、光缆建设等工程建设运输的木制包装箱、木制品等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外来木制品不带森林病虫进入我县,同时要求我县各“涉木”使用单位到我站备案,确保使用的木制包装制品在“森检”机构的监控下使用。
3、全力配合“天保、退耕”两大工程的实施。
植树造林的关键“三分造林、七分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四月初,我站配合天保办、退耕办,对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所用苗木进行检查,依照天保办、退耕办、对造林地块的化分依据和对苗木质量的要求,我站对今年将要用于造林的所有苗木进行了病虫害检疫和苗木质量检查,并对天保工程实施区和退耕还林实施区的苗木调拨进行了登记;同时对我县森林分布区和达到三年苗木保存率植树造林区进行现地踏查,了解树种的生长情况和环境情况。配合天保办划定森林管护区,落实任务。实行谁管护,谁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工作目标,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有人做、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证森林面积监测率达到85%以上。其次,由局领导组织各股室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森林病虫害防治会议,形成文件,发放到林业工作站,使广大林业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我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情况,最后由我站统一把关,统一安排,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指导、调查和防治开展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1、我局森林病虫害植物检疫机构已建立,但检疫人员仅有1名检疫执法人员从事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数据统计、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开展情况文字编写等工作。
2、“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在我县开展以来,随着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中幼林面积的增大,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尤其重要,由于缺乏交通工具和经费不足,影响一些植物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20xx年——20xx年森林病、虫普查打算。
由于我县偏远,有森林有害生物普查资质的单位都嫌我县偏远,交通不便,不愿意承担我县20xx——20xx年森林病虫普查工作。通过各方面的了解与勾通,最终与承担我县20xx——20xx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xx农大风景园林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其单位承担我县20xx——20xx年林森林病虫普查工作,我县的森林病虫普查将与我县二类资源调查工作同步进行。
我局同进对要求承担我县森林病虫普查的单位在今年内至少开展两个月的外业工作,明年1——8月同步开展、完成我县森林病虫外业及内业普查工作。确保我县森林病虫普查按时、高质量完成我县森林病虫普查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3
我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严格执行苗木“两证一签”制度,按照“国家级森林病虫鼠害中心测报点”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全面开展检疫、监测和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1、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今年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2、乡政府与各村队领导签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其纳入全乡综合考核中,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与年终工作业绩考评相挂钩。有力地促进了各级领导抓森防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做到层层分解、逐级落实。
2、领导重视是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关键。在今年林木虫害防治工作中,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召开森防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乡人民政府多方筹措防治资金、药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不断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支持,从而保证了我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防治实效。
3、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变森防软任务为硬指标,切实发挥林业部门职能作用。在全乡各村队病虫害防治工作中,严 格实施《责令限期除治林木病虫害通知书》制度,严把质量关,狠抓落实,对达不到防治效果和要求的,要求重新防治。对防治不力的村队上报政府,进行通报批评,限期除治,真正做到了组织得力、责任到位、效果明显。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3月8日-3月15日,我站结合“3.12”植树节活动,安排人员在集市开展林业宣传,以板报、传单、广播、有奖问答等各种方式,进行《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件》等法律、法规及林业知识的宣传,提高农牧民林业生产及病虫害防治知识。
三、依法检疫、严格把关
加强苗木检疫执法力度,严把造林所用苗木的检疫关,为防止危险性病虫传入我乡,根据春季造林苗木质量要求,做好苗木检疫工作。在苗木检疫过程中,我乡森防人员严格按照《林业植物检疫人员检疫执法行为规范》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认真执行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和种苗“两证一签”,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各项检疫事宜。坚决杜绝推托不检疫的现象,对疫苗、冻死苗、弱苗不予发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苗木不准出圃,坚决杜绝带病苗木进入造林现场。
四、认真开展“森林病虫鼠害中心测报点”工作,做好预测预报,有效指导防治工作
1、加强对中心测报点的人员管理,明确测报工作任务和主测对象,建立完善岗位职责,固定测报人员1名,在全乡范围内设立病虫害监测点1个,监测对象有“春尺蠖、鼠害、兰叶甲”等林业有害生物。全乡有林地面积1.35万亩,应施监测面积0.8万亩,调查监测面积0.2万亩以上。及时了解和掌握我乡辖区域内,主要森林病虫鼠害的发生情况、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和测报,充分发挥测报人员的作用。
2、按时上报各类数据材料,根据“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工作要求、按时向县局森防站上报:森林病虫鼠害发生表、森林病虫害防治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为上级部门指导病虫鼠害的测报、防治提供准确数据。
3、切实做好测报档案收集整理,根据“森林病虫鼠害中心测报点”建设工作要求做好各类材料、报表和档案管理,对主要病虫做到一虫(病)一档。分别建立了“春尺蠖、鼠害和兰叶甲”专档,专人负责,资料完整、规范。
五、及时开展林业食叶害虫无公害防治,切实做到有虫不成灾
1、5月9日,我乡春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正式开始,5月9日-5月12日,全乡都积极行动起来,抓住春尺蠖幼虫3龄以前的有利防治时机,及时开展喷雾防治,5月13日全乡春尺蠖防治工作基本结束。为使全乡森防工作取得实效。
2、我乡林业有害生物实际发生面积为36亩,其中:春尺蠖19.6亩;同病虫新防治面积36亩,防治率为100%,食叶害虫无公害防治率为100%,无成灾面积。
六、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黄斑星天牛疫情的调查
1、 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黄斑星天牛的调查,防止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按照县局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黄斑星天牛疫情的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站与工作人员签定了黄斑星天牛的调查工作责任书,明确调查工作任务、责任,在8月下旬我林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黄斑星天牛疫情专项调查工作,共对5640亩地进行了普查,其中重点普查区为456.5亩,一般普查区为1288亩,未发现有黄斑星天牛疫情。
七、XX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安排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继续做好《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宣传,加大技术指导和防治示范力度。
2、认真做好森林病虫鼠害中心测报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我乡主要病虫鼠害的监测。 ?
3、全面开展林木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工作,坚决做到检疫率100%。
4、及时开展林木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广生物防治技术、综合防治技术、蛀干害虫防治技术等,食叶害虫无公害防治100%。
5、按照地区《新疆黄斑星天牛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黄斑星天牛的调查、监测工作。
6、进一步抓好林业站的站务建设,及站内森防软、硬件建设。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4
我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严格执行苗木“两证一签”制度,按照“国家级森林病虫鼠害中心测报点”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全面开展检疫、监测和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今年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
1、乡政府与各村队领导签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其纳入全乡综合考核中,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与年终工作业绩考评相挂钩。有力地促进了各级领导抓森防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做到层层分解、逐级落实。
2、领导重视是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关键。在今年林木虫害防治工作中,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召开森防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乡人民政府多方筹措防治资金、药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不断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支持,从而保证了我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防治实效。
3、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变森防软任务为硬指标,切实发挥林业部门职能作用。在全乡各村队病虫害防治工作中,严 格实施《责令限期除治林木病虫害通知书》制度,严把质量关,狠抓落实,对达不到防治效果和要求的,要求重新防治。对防治不力的村队上报政府,进行通报批评,限期除治,真正做到了组织得力、责任到位、效果明显。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3月8日-3月15日,我站结合“3.12”植树节活动,安排人员在集市开展林业宣传,以板报、传单、广播、有奖问答等各种方式,进行《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件》等法律、法规及林业知识的宣传,提高农牧民林业生产及病虫害防治知识。
三、依法检疫、严格把关
加强苗木检疫执法力度,严把造林所用苗木的检疫关,为防止危险性病虫传入我乡,根据春季造林苗木质量要求,做好苗木检疫工作。在苗木检疫过程中,我乡森防人员严格按照《林业植物检疫人员检疫执法行为规范》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认真执行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和种苗“两证一签”,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各项检疫事宜。坚决杜绝推托不检疫的现象,对疫苗、冻死苗、弱苗不予发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苗木不准出圃,坚决杜绝带病苗木进入造林现场。
四、认真开展“森林病虫鼠害中心测报点”工作。
1、做好预测预报,有效指导防治工作加强对中心测报点的人员管理,明确测报工作任务和主测对象,建立完善岗位职责,固定测报人员1名,在全乡范围内设立病虫害监测点1个,监测对象有“春尺蠖、鼠害、兰叶甲”等林业有害生物。全乡有林地面积1.35万亩,应施监测面积0.8万亩,调查监测面积0.2万亩以上。及时了解和掌握我乡辖区域内,主要森林病虫鼠害的发生情况、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和测报,充分发挥测报人员的作用。
2、按时上报各类数据材料,根据“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工作要求、按时向县局森防站上报:森林病虫鼠害发生表、森林病虫害防治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为上级部门指导病虫鼠害的测报、防治提供准确数据。
3、切实做好测报档案收集整理,根据“森林病虫鼠害中心测报点”建设工作要求做好各类材料、报表和档案管理,对主要病虫做到一虫(病)一档。分别建立了“春尺蠖、鼠害和兰叶甲”专档,专人负责,资料完整、规范。
五、 及时开展林业食叶害虫无公害防治,切实做到有虫不成灾5月9日,我乡春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正式开始,5月9日-5月12日,全乡都积极行动起来,抓住春尺蠖幼虫3龄以前的有利防治时机,及时开展喷雾防治,5月13日全乡春尺蠖防治工作基本结束。为使全乡森防工作取得实效。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5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林业局召开了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森防站站长。会议交流了各县(市)20xx年森防工作总结,并对一年来森防、森检工作遇到的难题和存在的的问题作了讨论。会议由绍兴市森防站站长陈秀龙主持,绍兴市林业局副局长朱之快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全市森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过去的一年里,工程治理如期开展,并取得了较好效果。防治体系更加健全,与护林、防火员相互结合,形成了一支比较强大的监测、防治队伍。科研成果明显:《日本松干蚧、马尾松毛虫工程治理推广技术研究》获得省林业厅科技兴林三等奖;《香榧病虫普查及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获得绍兴市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与浙江大学农学院合作开展的《绍兴地区林业有害生物多样性及风险防范研究》项目已通过评审,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绍兴市古树名木病虫害综合防治及复壮技术研究》被市科委列入重点项目。
会议对20xx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1、要认清形势,增强森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要加强科技攻关意识,力争把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更好地服务林农;
3、要加强学习,努力工作,钻研业务,全面开创森防工作新局面;
会议在全面总结考评的基础上,评比出全市森防先进集体一名:上虞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先进个人6名。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6
1月22日,铜仁市林业局召开了20xx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省检疫站兰星平副调研员、蒲恒浒科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铜仁市各县(区)林业局分管领导和森防站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议程主要有三项,一是传达学习“全省20xx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座谈与普查专家见面会”会议精神;二是各县(区)汇报20xx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20xx年工作打算;三是市检疫站工作人员对20xx年检疫宣传、调运检疫、检疫执法、检疫防治信息系统维护及越冬代调查等工作提出要求;四是安排20xx年检疫工作并就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兰星平同志对铜仁检疫工作提出五点建议:一是贯彻“国办意见”和“省办意见”;二是加快推进和全面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三是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四是适时开展越冬期调查工作;五是围绕“十三五”目标,完成好“四率”指标。
最后,曾庆英同志要求一是各县(区)要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外来生物调查及林业有害生物调查;三是要加大推进社会化防治服务工作力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广西林业有害植物治理资质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药用野生植物资源广西林业有害植物治理资质,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药用野生植物资源的就地保护、迁地保护、人工种植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保护的药用野生植物,是指列入本自治区重点保护药用野生植物名录内,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稀、濒危的药用植物。第三条 药用野生植物资源实行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并将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将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普查药用野生植物资源,建立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区(点)、迁地保护基地,扶持人工种植,加强药用野生植物资源的合理利用。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林业、农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学技术、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药用野生植物资源的义务,对破坏药用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有权举报和控告。第七条 自治区实行自治区重点保护药用野生植物名录制度。自治区重点保护药用野生植物名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林业、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林业、农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对药用野生植物资源普查、监测和药材市场需求量的调查监测工作,建立自治区重点保护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的信息共享机制和预警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林业、农业、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采取相应的保护或者恢复措施广西林业有害植物治理资质:
(一)因重大自然灾害或者严重的人为侵害导致自治区重点保护药用野生植物物种濒危、灭绝;
(二)因市场需求量大于允许采收量导致自治区重点保护药用野生植物物种濒危、灭绝。第九条 在自治区重点保护药用野生植物资源比较丰富的自然保护区,经国家或者地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同意,可以设立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基地,增挂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基地牌匾,由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服务,开展自治区重点药用野生植物的种苗繁育、野生抚育、回归引种等保护性研究,加强对自然保护区自治区重点药用野生植物的保护。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建立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区(点):
(一)自治区重点保护药用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二)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药用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第十一条 在自然保护区外建立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区(点)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区(点)的范围和界线由批准建立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区(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予以公告。
确定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区(点)的范围和界线,应当兼顾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和适度性,以及当地经济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第十二条 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合资、合作等形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参与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区(点)的建设、经营。
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捐赠、认养等形式,参与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区(点)的建设、经营。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珍稀、濒危药用野生植物和开展科学研究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建设药用植物园、种质资源库等各类药用植物迁地保护基地,对珍稀、濒危药用野生植物资源实行有效保护。
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捐赠、认养等形式,参与各类药用植物迁地保护基地的建设、经营。
广西农户养殖逾千万只高危害虫,这些虫子都有什么危害?
会破坏当地广西林业有害植物治理资质的生态环境和食物链广西林业有害植物治理资质,还会破坏当地农作物,使农产品减产甚至绝收,以至于当地农作物经济效益降低。广西农户养殖近千万的高危害虫,又名红棕象甲,印度红棕象甲,是14种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之一,属于外来高危检疫害虫。红棕象甲随大树树苗的引入而进行远距离传播,成虫迁移飞行也可以进行传播,大批未清理的红棕象甲存在巨大的潜在传播风险。一旦饲养的红棕象甲逃逸扩散,将对全区的部分绿化树,甘蔗等作物造成极大威胁,严重影响农业农林业生产。
红棕象甲主要为害棕榈科植物,龙舌兰,甘蔗等。其幼虫蛀食茎,杆以及生长点柔弱组织,形成蛀道,导致受害组织坏死腐烂,且会产生特殊气味,严重时会造成茎干中空,遇风易折断而枯死,由于其为蛀干害虫,药剂很难发挥作用,所以防治非常困难,严重影响农林业的生产。同时红棕象甲繁殖速度快。会对生态安全的造成极大威胁。科客指南要求,对养殖的虫体,饲料,容器均需进行灭活处理。包括幼虫,成虫和蛹可以用沸水煮烫或高温焚烧的方式进行灭活。大龄幼虫的饲料可不用处理。但成虫以及低龄幼虫的饲料应要高温焚烧,防止饲料中的卵残留,饲养容器需用沸水冲洗二到三次防止卵遗留。
按照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迅速开展锈色棕榈象养殖情况摸底调查及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贵港市森防站站长梁建孟到覃塘区开展锈色棕榈象养殖情况摸底调查及清理工作。经了解,覃塘区林业局发现大岭乡和蒙公镇各有一户原来养殖野生动物,养有锈色棕榈象,梁建孟站长到了蒙公镇凌寺村现场查看。养殖户接受了现场处理锈色棕榈象的意见。马上对现有的5000只锈色棕榈象进行了焚烧处理。
自治区林业局及时部署在全区开展锈色棕榈象养殖情况和清理工作,检疫人员调查发现,柳州市辖区有部分农户养殖竹虫幼虫,成虫出售,经过取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鉴定,这种所谓的竹虫就是锈色棕榈象,所以经过·研究决定,柳州市辖区范围内严禁养殖锈色棕榈象,不听劝告依然养殖锈色棕榈象,将依法允以取缔。
广西农业局称农户养殖逾千万只高危害虫,当地采取了怎样的举措?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网站2月24日消息,1月中下旬,自治区林业局接到南宁市部分群众反映一些养殖场存在饲养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锈色棕榈象情况,立即组织专家开展调查。
情况证实后,自治区林业局及时部署在全区开展锈色棕榈象养殖情况摸底调查和清理工作。
据初步统计,截至2月22日,全区涉及12个市42个县区、养殖农户393户,购入种虫数量136.685万只,养殖后销售数量677.714万只,现存1076.518万只,除害处理49.977万只。
消息称,目前仅有62户配合完成清理销毁工作,占养殖总户数的15.78%,清理虫子数量不到总数的5%,大批未清理的锈色棕榈象存在巨大的潜在传播风险。
一旦饲养的锈色棕榈象逃逸扩散,将对全区棕榈科绿化树种、甘蔗等作物造成极大威胁,严重影响农林业生产。
自治区林业局2月发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有害生物“锈色棕榈象”科普指南》称,锈色棕榈象(Rhynchophorus ferrugineus Olivier)又名红棕象甲、印度红棕象甲,属鞘翅目象甲科棕榈象属,是14种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之一,属外来高危性检疫害虫。
锈色棕榈象随大树大苗的引入而进行远距离传播,成虫迁飞也可传播。
这份科普指南显示,锈色棕榈象和竹象都是鞘翅目象甲科昆虫,因锈色棕榈象繁殖能力强,故很多养殖户将其作为竹虫进行养殖。
但锈色棕榈象隶属棕榈象属,竹象隶属锥大象甲属。
竹象是为害竹子的象甲类昆虫总称,广西常见种类有长足大竹象、竹直锥大象等,其形态和锈色棕榈象十分相似,幼虫更是难以辨别。
锈色棕榈象主要为害棕榈科植物、龙舌兰、甘蔗等。
其幼虫蛀食茎 杆及生长点柔软组织,形成蛀道,导致受害组织坏死腐烂,并产生特殊气味,严重时造成茎干中空,遇风易折断而枯死。
由于其为蛀干害虫,药剂很难发挥作用,防治非常困难,严重影响农林业生产。
同时,锈色棕榈象繁殖速度快,对生态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科普指南要求,对养殖的虫体、饲料、容器均需进行灭活处理。
虫体(包括幼虫、成虫、蛹)可沸水煮烫或高温焚烧的方式灭活;饲养大龄幼虫的饲料可不用处理,饲养成虫及低龄幼虫的饲料应高温焚烧,防止饲料中的卵遗留;饲养容器需用沸水冲洗2-3次,防止卵遗留。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表示,下一步,全区将全面部署开展锈色棕榈象摸底调查、宣传教育、虫子清理、社会维稳等工作,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保护好全区农林业生产安全,维护好全区社会稳定发展大局。
另据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网站2月7日消息,按照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迅速开展锈色棕榈象养殖情况摸底调查及清理工作的通知》(桂林办生字﹝2021﹞4号)文件要求,2021年2月5日,贵港市森防站站长梁建孟到覃塘区开展锈色棕榈象养殖情况摸底调查及清理工作。
经了解,覃塘区林业局发现大岭乡和蒙公镇各有一户原来养殖野生动物的养有锈色棕榈象。
广西农户养殖逾千万只高危害虫
梁建孟站长到了蒙公镇凌寺村现场查看,养殖户接受了现场处理锈色棕榈象的意见,马上对现有的5000只锈色棕榈象进行焚烧处理。
广西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月1日也发布《关于严禁养殖锈色棕榈象的通告》称,检疫人员调查发现,柳州市辖区内有部分农户养殖“竹虫”幼虫、成虫出售,经取样(幼虫、成虫)送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鉴定,确定上述“竹虫”实为锈色棕榈象。
经研究决定,柳州市辖区范围内严禁养殖锈色棕榈象。
对不听劝告,仍擅自养殖锈色棕榈象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擅自养殖者承担。
除了广西,广东肇庆广宁县政府2020年12月30日也曾发布《关于严禁养殖锈色棕榈象的公告》称,据群众举报,发现广宁县有部分农户养殖“葟竹虫”幼虫出售,经取样后送省专业机构鉴定上述“葟竹虫”幼虫实为锈色棕榈象。
为维护生态安全,防止危害植物的检疫性危险性害虫传播蔓延,经县政府决定,广宁县辖区范围严禁养殖锈色棕榈象,对不听劝告仍擅自养殖锈色棕榈象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广西有哪些植物检疫对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关于发布广西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的通知
桂农业发[2008]9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有关规定,以及我区农业植物有害生物发生分布情况,经第二届广西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予以发布。2001年8月13日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植物检疫对象补充名单》同时废止。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按照农业部于2006年3月2日发布的第617号公告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13种)
1、马铃薯环腐病 Clavibacter michiganense subsp. sepednicum
2、香蕉花叶心腐病 Cucumber mosaic virus
3、枣疯病 Witches Broom of Jujube或Jujube witches broom disease
4、龙眼、荔枝丛枝病 Longan witches broom desease
5、葡萄扇叶病毒病 Grapevine fanleaf virus
6、木薯细菌性枯萎病 Xanthomonas campestris pv. Manihotis
7、桑细菌性青枯病 Pseudomonas solanacearum (Smith) Dowson
8、甘蔗黄叶病 Sugarcane yellow leaf syndrome
9、茶饼病 Exobasidium vexans Massee
10、桑萎缩病(桑黄化型萎缩病和桑萎缩型萎缩病) Mycoplasma like organism (MLO)
11、芒果果核象甲 Sternochetus mangiferae (Fabricius)
12、褐纹甘蔗象 Rhabdoscelus lineaticollis
13、谷斑皮蠹 Trogoderma granarium Everts
(完)